第297章 李蕙仙镇何蕙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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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嘿嘿!”

  康有为又干笑两声,将手里的礼物递了过去,那是一幅卷轴,“老夫此行,略备薄礼,小兄弟既是今日之证婚人,那就请你将此礼当场打开,予众人一观,如何?”

  他手递了过来,却又牢牢抓住,枯瘦修长的手指,跟鹰爪王似的。

  袁凡扯两下没扯动,把手又收回来,“老先生如此紧张,不知这是何方高人的墨宝?”

  “呵呵,就是老夫所书的条幅,敝帚自珍……”康有为毫不客气地将“高人”收下,又接着问道,“如何?”

  见他有些急眼了,袁凡笑道,“久仰老先生笔力开张,奇逸如龙,正要开开眼界!”

  伸手去接,这次鹰爪松手了。

  袁凡缓慢地解着绶带,一边解一边说道,“老先生,这条幅四尺对开,裱好了长度齐肩,我解开之后,只能举着,却是不好读了,不如我再另请一人上台,来读此条幅,如何?”

  康有为一甩辫子,“悉听尊便。”

  只要你愿意当众宣读,就由得你。

  袁凡呵呵一笑,也不下台,冲着窗边一桌扬声道,“远伯先生,可否请贵府千金上台,助我一臂之力?”

  远伯是张志潭的表字,他正点着一根雪茄。

  他这雪茄是古巴哈瓦那雪茄科伊巴,据说是在处女大腿上搓出来的。

  一根雪茄,要十块银元,价格相当可以。

  不过,看戏嘛,必须抽烟。

  今儿这戏跌宕起伏,还都是名角,老有意思了。

  正看着过瘾,袁凡却扔话过来,张志潭一愣,自己跟他不认识啊,他找自己做甚?

  张煐酷酷地撕着面包,这娃吃西餐算是糟践了,就知道啃面包,“伯父,他是找我的。”

  “你们见过?”张志潭眼睛一眯。

  张煐点点脑袋,“见过,在伯驹姑父那儿。”

  哦,张伯驹的朋友,那就没事儿了,张志潭点点头,“去吧!”

  张煐拎着面包袋儿,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去。

  袁凡让张煐拿住轴头,自己往后一退,斜斜地将卷轴打开。

  卷轴写的是一首诗。

  “颇愧年来负盛名,天涯到处有逢迎。

  识荆说项寻常事,第一知己总让卿。”

  书法确实不赖,一笔一划,铁画银钩,直来直去,看着有劲儿,像麻绳似的,每一根线条都想着绑人。

  “证婚人,念吧!”

  康有为得意地笑了两声,吩咐了袁凡之后,掉头问道,“卓如,这幅字你觉得写得如何?”

  梁启超这时到了康有为的身后,身子倒是不抖了,但是脸色灰败,像是病入膏肓,随时能抽过去。

  梁思成在一旁搀着他,有些慌乱地瞟着一旁的何蕙珍,不知该如何是好。

  第一知己总让卿,好诗啊!

  梁启超没有答话,何蕙珍哽咽地问道,“卓如……这首诗是你写给我的,你还记得么?”

  梁启超眼睛一闭,身子又晃了一下。

  “咳咳!原来是先生来了,难得先生不远千里过来为小儿观礼,真是不胜之喜!”

  一个病怏怏地妇人从屏风后边儿出来,一副风儿能吹倒的架势,梁思成赶紧把梁启超放开,过去搀着更加摇摇欲坠的妈。

  李蕙仙轻轻推开他的手,颤巍巍地给康有为见礼,“梁李氏给先生请安,先生万福!”

  她比康有为小了十多岁,看起来却比康有为还老得多。

  看到她,康有为倒是闪过一丝愧色,不只是说以前李蕙仙对他执礼甚恭,更是因为他搞事失败,带着梁启超流亡天涯。

  这一跑路,就是十多年。

  这么长的岁月,梁家就是靠李蕙仙撑着,还要提心吊胆地应付官府,那种日子,即便是大男人,也没几个能扛得过去,而李蕙仙硬是扛过去了。

  面对她,他也好,梁启超也罢,无法不亏心。

  康有为脸色复杂,阴晴不定,想说句什么,又说不出来。

  李蕙仙直起身来,越过梁启超,走到何蕙珍面前,梁启超脸色一紧,急切地道,“夫人,她……”

  “老爷,您怕是糊涂了!”

  李蕙仙不去看梁启超,抬手止住他说话,对着何蕙珍淡淡地说道,“今日宴席,此间为外席,是由老爷接待,至于女客,皆属内席,皆是由妾身接待。”

  她顿了一顿,接着道,“男女有别,内外有分,男女不可同席,不可杂处,老爷,您饱读诗书,不是僻居海外的化外之民,连这都不懂么?”

  梁启超闭着眼睛长叹一声,“夫人呐……”

  他纵然才博如海,但他现在前方是李蕙仙,左边是康有为,右边是何蕙珍,三座大山死死包围,半点腾挪的空间都没有,除了长叹,他还能如何?

  何蕙珍脸上一会儿红,一会儿白,一会儿青,一会儿紫,好像打翻了一个杂酱铺。

  她又不是乡下不识字的愚妇,李蕙仙这么明显的指桑骂槐,她又怎会听不出来。

  “姐姐……太太……夫人……”

  何蕙珍心里又是焦急,又是委屈,又是羞耻,一下换了好几个称呼,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叫了,只剩下红彤彤的眼眶,白闪闪的眼泪珠子,不要钱地往下掉。

  “何女士……”

  李蕙仙说着说着,见何蕙珍跟个泪人儿似的,却又不敢蹲下来号啕大哭,还要强忍着,身子一抽一抽的,像暴露在太阳底下的蚯蚓。

  李蕙仙的眼眶也是一红,转身道,“妹子,请跟我来吧,咱们女人的席位在里边儿!”

  “欸……欸!”

  何蕙珍哭得有些迷糊,突然听到“妹子”这个词儿,陡然精神大震,撩了一下鬓角的头发,噔噔噔地追了上去,挽住李蕙仙的胳膊。

  李蕙仙挣了一下,没挣动,也就随她去了。

  袁凡在一边见了,一声长叹,心里怪不是滋味儿。

  刚才何蕙珍出现,他在瞬间就想到了李蕙仙,这个场合,谁都不好使,只有她最管用。

  这是血脉压制。

  但怎么把李蕙仙请出来,却是麻烦事儿。

  先前林白水能进去,是因为时候还早,里头人不多,还几乎都是林家女子。

  现在坐的客人,不知道是谁家的大太太小媳妇儿,林白水怎么好进?

  袁凡这才用纸团点了小骥良的将。

  今儿也是寸,穿的是西服,没有带行头。

  要是穿的长衫,他随身带着铅笔,以他那袋袋相传袖底金的功夫,一眨眼就能在纸团上交代明白。

  现在却只能用李子来暗示。

  好在小骥良给力,很快就把李蕙仙给召唤过来了。

  果然,双蕙见面,李蕙仙就将人一波带走了。

  事儿虽然成了,可袁凡却乐不起来。

  那何蕙珍看着似乎还葆有青春的尾巴,其实,刚才撩动鬓角的时候,也能看到华发了。

  一个女人,这么苦守苦望,不苦么?

  一个女人,穿过太平洋追过来,一次又一次,她不要脸面的么?

  袁凡乜斜着眼看着梁启超,心里狠狠地呸了一口,渣男!

  沉吟间,耳边又听得康有为阴声道,“证婚人,我这条幅写的是什么,怎么还不吟诵呢?”

  ***

  今儿习惯性地逛评论区,看到一封催更帖,脚下一软,差点出了洋相。

  帖子是南千岛群岛的卫叔叔发的,一家伙把我支配回了二十多年前,面对导师作论文答辩的时刻,压力那叫一个山大啊!

  我就纳闷儿了,现在写个网文,门槛都这么高了么?

  奇文如下:

  “自君前番辍笔,已旬有数小时矣。每忆及章末悬而未决之事,心下若有百爪挠之,辗转思度,寤寐难安。尝于晨昏之间,频顾屏端,冀见新作之迹,然目之所及,唯旧卷陈陈,怅然若失。

  书中人物,或陷危局,或临情劫,皆处千钧一发之境。譬如孤舟遇惊涛,壮士临劲敌,其命途之跌宕,情愫之纠葛,令人萦怀不已。吾辈日夜揣度,竟至梦中亦构续章,然终非君之妙笔,难尽精妙。

  深知着述之艰,字斟句酌,皆费心血。然此间故事,恰如醇醪将熟,弦箭在彀,众人引颈而望,渴慕新篇久矣!倘蒙不弃,拨冗挥毫,使后续得见天日,则吾等幸甚,愿效犬马,祈文星高照,笔落珠玑,再展华章!

  伏惟珍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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